1
法学实务
客户服务
咨询电话:(86-10)58208758
办公电话:(86-10)58208758
律师投诉电话:(86-10)58208177
传真:(86-10)58208758 58208177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4号楼2603室
实务研究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法学实务 > 实务研究
收容第三季--黄海波嫖娼案看收容教育制度的存废?

法律依据则是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,“可以”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,收容教育期为六个月至两年。“收容教育”诞生..

发布时间:2014-06-03 阅读:3271次
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

[刑法条文]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..

发布时间:2014-04-12 阅读:4158次
刑事证据排除规则之我见

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传统是重实体轻程序,尤其是对证据的形式审查更是大而化之,不甚重视,因此广泛存在证据形式不合法的现象.笔..

发布时间:2013-12-07 阅读:1876次